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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暂行办法
[ 作者:Admin     来源:植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     更新时间:2007/07/20     文章录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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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是实验教学、科研的场所,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,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功能和作用,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:
一、实验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制。实验室各房间由专职人员管理,实行坐班制。主管人员对所管房间的仪器设备、实验用品、工作档案和室内卫生全面负责。
二、本实验室优先保证完成本科实验教学工作,在不影响本科实验教学的前提下,对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放。学生入室时必须办理入室手续,未经实验室许可,不得安排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和使用实验室设备。
三、每次上完实验课后,实验指导教师安排学生打扫卫生;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,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,每次做完实验后须打扫卫生。实验室卫生由专职人员负责监督,在没有实验课期间则负责打扫卫生。
四、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。实验室要按规定的时间开门、关门。离开实验室锁门时,一定要关好窗户、照明灯、空调,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完好。实验室一切财产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,任何人不准私自搬出室外。要经常清查室内物品,如有丢失,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;如有损坏,应追查损坏原因,并联系维修。要经常检查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设施情况,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。仪器订购后,应及时安装调试。对于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,上机操作人员必须是在进行技术培训后才能上机操作。所有仪器使用后,一定要作好记录。仪器出现故障时,要及时排除故障,尽量不影响实验教学工作。电器设备要定期通电保养。
六、实验室对失职和公物损坏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的,要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实验教学中心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3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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