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条例,切实抓好安全工作。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,杜绝安全隐患,特制定本制度。 1.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,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安全员,实验室主任须明确兼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责任,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仪器设备故障。 2.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,严格按规程操作,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。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做好停水停电保护和详细维修记录。 3.安全用电,防止事故。不得擅自改装、拆修电器设备;不得乱接乱拉电线,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;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,以免触电或燃烧;使用高压动力电时,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,或用安全杆操作;有人触电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,再实施抢救。 5. 严格药品管理,确保用药安全,严防中毒。对剧毒、易燃、放射性药品及强毒病(菌)种和生物制品,要专人管理,专柜存放。有毒或有剌激性气味的演示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。 6. 做好危险品管制工作,防火防爆。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安全存放,实验室严禁用汽油代替酒精当燃料,遇有反应剧烈并产生压力的化学实验,要注意容器的容积和壁厚,并要求学生观察时要注意安全距离。 7.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、电工、焊接、震动、噪声、高温、高压、辐射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,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 8.实验室工作人员对于环境安全工作要有充分认识,对废气、废水、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不得随意排放,不得污染环境。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、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。 9. 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,严格杜绝火灾隐患,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。实验室要准备灭火设备,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生火灾主动扑救,并及时报警。 10.节约用水,防止跑、滴、漏。用水完毕,随手关闭阀门,实验课毕,实验人员要逐个检查。 11.做好门、窗等防护措施,兼职安全员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,实验室严防盗窃现象发生,发现被盗或破坏,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。 湘农大[1998]23号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颁发 二○○六年七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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